今年6月,中山已出台《关于实施户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记者从昨日召开的中山户流量计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会上获悉,此次改革体现出“一变三不变”、“一个逐步统一”两大特点。其中,“一变”是指取消户籍类别。根据《意见》,自2012年7月1日起,凡本市户籍居民及其新出生或收养子女、市外新迁入户人员,按实际居孔板流量计住地统一登记或改登为“中山市居民户口”,取消原有的“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自理口粮户口”、“地方城镇居民户口”和“区镇包销户口”的户籍类别。
同时,保持原“农业户口”人员身份不变。改革实施后,在一段时期内继续保持全市电磁流量计户籍人口权责不变,改革前为中山市农业户口的人员,继续适用国家、省和市制定的有关农业户口在土地、计划生育、股份合作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