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5日,海口市流量计环保局正式受理李先生等人的环评申请,并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后于8月8日作出《建设项目环保审查通知单》,对其项目不同意建设并退回申请材料。理由是孔板流量计要求其提供征求紫荆花园一期业主意见的相关材料。受李先生等人的委托,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于10月28日发出公告,征求紫荆花园一期业主对该项目的意见。参与调查的绝大多数业主均表示反对,不同意开设这一餐饮项目。之后,海口市环保局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李先生等人不服海口电磁流量计市环保局的这一决定,遂向海口市秀英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海口市V锥流量计环保局做出的不同意建设咖啡会所项目的《建设项目环保审查通知单》,判令海口市环保局限期作出准予该项目建设的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批复,为该咖啡会所颁发排污许可证并赔偿其经济损失63.4万余元。
在受理此案后,,法院方面又依法追加了紫荆花园涡街流量计一期57名业主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