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浙江省流量计首部专门针对高层建筑消防工作的地方规章。
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了解,浙江省目前有高层建筑15604幢,其中10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就有672幢。
高层建筑因为楼层高,体量大,布局复杂、形式多样,电磁流量计人员和物资高度集中,加上高层建筑业主多、使用单位多,产权关系不够明晰,日常消防监管难度大。
规定中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超负荷用电、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违规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避难层(间)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等九条危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行为。一旦违反规定,将受到处罚。
其中,对超负荷用电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于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 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影响灭火救援的行为,将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对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